央行针对部分中小银行定向降准 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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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行)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促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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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11.5%的存款准备金率在全球仍属于较高水平,降准有空间。”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李佩珈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结构化的、差异化的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是推进我国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的重要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亮点之一,就是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中小银行与小微企业有着天然的相容性,采取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将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
董希淼预测,未来存款准备金率可能会逐步转向三档——大型银行为第一档,中型银行为第二档,小型银行特别是县域农信社、农商行为最低的第三档。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小银行差异化准备金政策,基本没有制度障碍,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加以实施。”一位国有大型银行高级银行业分析师对《金融时报》记者说。
业内人士认为,中小银行不同于大型银行,在资金来源和资金成本仍不具优势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小微信贷业务的投入力度有一定的困难,降低这类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不仅能有效释放增量资源,而且也有助于通过向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来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进而对提升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产生积极作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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